通州区安全生产协会 关于举办2017年会员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、街道工作站,全体会员单位: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,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,根据业务主管单位——区安监局要求,区安全生产协会拟举办会员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,具体通知如下。 一、培训时间 第一期: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(培训楼三层多功能厅) 加油站、危化企业、宋庄镇、中仓街道、玉桥街道、北苑街道、新华街道所属地区会员单位及工作站联络员。 第二期: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(培训楼三层多功能厅) 台湖镇、潞城镇、永顺镇、西集镇、马驹桥镇、于家务乡所属地区会员单位及工作站联络员。 第三期: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(综合楼阳光礼堂) 漷县镇、梨园镇、张家湾镇、永乐店镇所属地区会员单位及工作站联络员。 二、培训地点 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(西集镇儒林庄1号) 三、参训人员 每家会员单位2人:法人或主要负责人1人;安全主管或专职安全员1人。 乡镇、街道办事处工作站联络员2人。 四、培训内容 (一)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消防法》等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; (二)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》、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、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等安全生产专项法规制度; (三)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、日常安全管理、安全隐患自查及事故预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。 五、具体要求 (一)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尽快通知本辖区会员单位(具体名单以通州区安全生产协会2017年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报名表为准),请会员单位做好参训准备。 (二)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会员单位参训人员准时参训(培训日上午8:30签到),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,交通路线可咨询协会秘书处。 (三)培训期间,各乡镇、街道工作站联络员协助协会秘书处做好会务保障工作。 (四)参训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,于培训第一天午饭后办理入住手续,第二天午饭后办理退房手续。 (五)已报送的会员单位参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由所属乡镇、街道办事处写明原因并报区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。 联系人:张红、张辉 联系电话:80882530 通州区安全生产协会 2017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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